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展开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2024年度评价作业的告诉
依据《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建造与运转管理办法》《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评价规矩》,经研讨,决议展开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2021-2023年度运作状况查核评价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由我厅正式立项建造并已经过检验的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均应参与定时评价,参评实验室名单和开始分组状况详见附件1。
对参评名单及分组有贰言的,由校园于12月5日前提出书面调整请求并阐明充沛理由。实验室如有以下状况之一,由校园于12月5日前向我厅提出书面请求不参与本次评价并退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序列:
(一)已晋级为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创新渠道或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不再参与省级评价。
(二)调查。采纳听取实验室和依托高校作业报告、审理评价资料和证明资料、检查实验室实地(或视频)等方法,对初评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实验室做调查。调查时刻与安排另行告诉。
请各有关高校仔细安排实验室做好评价准备作业,保证评价资料内容实在、精确且不涉密。评价资料包含:
(一)校园公函,阐明本校参评实验室状况及公示状况,附《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参评汇总表》(附件3)。
(二)《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评价作业总结报告》、阐明资料清单和佐证资料(格局详见附件4,电子资料巨细在100M以内)。总结报告应在依托高校公示不少于5天,其间罗列的作用必须在评价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取得。
请于12月27日前将上述评价资料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校园公章后报送至我厅,一起发送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至,邮件标题为“XX高校报送省高校要点实验室评价资料”。
(一)逾期未报送评价资料的,视为主动抛弃评价,评价成果直接认定为未经过评价。
(二)评价资料存在招摇撞骗景象的,评价成果直接认定为整改;情节严重的,评价成果直接认定为未经过评价。
(三)未经过评价、无故不参与评价或半途退出评价的实验室,不再列入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序列。
(四)上一轮评价和本次评价成果均为整改的实验室,不再列入福建省高校要点实验室序列。
邮递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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